1、发放签证是国家主权行为,是否签发由日本大使馆视情况而定,我方无权干涉,我部会及时通知参团者签证的情况。2、以上资料均为申请签证的所需资料,如申请人不按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,一切后果自负。3、以上签证所需材料一经提交领馆,恕不退还,请客人不要提供除护照和在职证明以外的资料原件。 4、签证费在使馆受理签证之日起已经产生,中途如有撤销或被拒签的,费用不予退还。
5、使馆/领事馆有权拒绝受理资料齐全客户的签证申请,出签以使馆/领事馆为准。如客户在出签前自定机票或酒店,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6、护照有效期不足,照片不合格,有延期等不良记录的被拒签,或因使馆/领事馆原因出错填错签证页的,我公司将无法赔偿损失。
7、使馆/领事馆的签证政策经常有变,签证所需资料、价格及工作日/有效期/停留期等仅供参考,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
其他:1.使馆有权利要求客人面试、销签或补充其他材料等要求。2.收到齐全材料,我公司将安排在两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工作(旺季时间可能延长,如有特殊情况请说明,我公司将作出调整)。3.出签周期均为经过近期办理经验而告知,并不代表使馆官方受理周期。4.办理任何国家签证我公司建议客人出签后定机票、酒店等,如耽误行程我公司无法承担除签证以外责任,敬请谅解。